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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业务指南

债券业务常见问题解答(请点击各项查看):


1) 债券的定义

2) 债券交易规则

3) 可转换债券

4)记帐式国债

1) 债券的定义

债券包括:国库券、国泰君安证券承销的企业债券以及国家发行的各种形式的无记名可流通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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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券交易规则

买入债券
客户购买债券,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债券委托买入凭单》(一式两联);领取代保管单、成交单或现券。

卖出债券
客户持现券、成交单或代保管单前来兑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债券委托卖出凭单》(一式两联)。

债券挂失
1. 办理债券挂失,客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债券挂失凭单》(一式两联);如果身份证也遗失,则必须由其户口所在地警署出具证明。
2. 该笔债券将被冻结7日,7日后若无其他人前来领取或提出异议,则客户可持挂失申请单客户联前来补办新的代保管单。
3. 债券挂失仅限存于营业部并由营业部开出的债券代保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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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司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 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 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 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看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公众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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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记帐式国债

定义:
以记帐形式记录债权,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帐户。

交易单位:
以手为单位(1000元面值为一手)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公众假日除外);

债券的交易方式:
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净价交易报价方式。
净价=结算价-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
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 ;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国债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也须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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