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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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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指南

1) 代办股份转让开户指南(一)

开立A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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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A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开立B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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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B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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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代办股份转让开户指南(二)

在国泰君安开立A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资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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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泰君安开立A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资金帐户


在国泰君安开立B类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资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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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深沪A股资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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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办股份转让交易规则

交易细则
1. 交易时间:转让日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之后进行集中配对成交;转让期间遇法定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暂停转让服务业务。
2. 交易单位:买入数量只能是100股或100股的整数倍;零股可以卖出。
3. 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1元。
4. 涨跌幅比例限制: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5. 成交原则: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竞价方式配对成交,经集中配对后,转让即告成交。
6. 卖出的股份必须是其股份账户上实有的股份,不得进行融券委托;买入股份必须以其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进行融资委托。
7. 客户交易采用我公司的小键盘自助委托、电话自助委托系统、网上交易方式或我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上述委托,客户可通过我公司交易员进行柜面委托,若本公司交易员无法确认委托人身份,交易员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清算交割
查询或交割应在指令下达的T+1日营业时间内进行;如有异议,应在T+l日营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投资者默认转让结果,代办券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分红派息
1. 派发红利由证券公司办理;
2. 派发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由登记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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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交易费用

按照过户股份前收盘价格和过户数量,以现金方式分别向办理非交易过户双方收取手续费和代扣印花税,费用标准为:手续费3.5‰,印花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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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金划拨

1.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应提供本人银行储蓄帐户,填写申请表,经代办券商营业部确认后,建立银证转帐划拨关系。
2. 投资者增加资金帐户资金时,可将现金存入指定的储蓄帐户,通过系统下达将储蓄帐户资金转入资金帐户的指令;减少资金帐户资金时,通过系统下达指令,将资金帐户资金转入指定的投资者储蓄帐户。代办券商营业部不受理投资者使用非指定储蓄帐户存入和取出资金的指令,也不受理投资者在资金帐户的现金存取款。投资者需提取现金的,应直接到与代办券商营业部联网的相应的银行办理现金提款手续。
3. 资金转入转出的指令均为当日营业时间内有效。
4. 代办券商不受理法人投资者资金帐户与现金储蓄帐户之间的资金互划业务,其资金帐户的资金进出,原则上只能通过银行转帐支票进行。
5. 投资者划拨资金的指令,应以代办券商营业部和联网银行电脑记录的资金帐户和储蓄帐户变动明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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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权确认申请

股份转让登记服务系统允许在代办券商系统内营业部之间或代办券商之间进行股份转托管,转托管股份种类仅限确认登记已成功或新购入的股份。

转入我公司
1. 如属代办券商系统内营业部之间转托管,则转托管数据T+1日自动到帐,投资者无须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如属代办券商之间转托管,投资者需在拟转入营业部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 投资者办理转托管转入确认,于转出T+1日后向转入营业部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投资者:
a)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股份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b) 转出券商出具的《股份转托管申请表》客户联。
法人投资者:
a)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b) 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d) 股份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e) 转出券商出具的《股份转托管申请表》客户联。

3. 转托管收费:转入免费。

由我公司转出
1. 填写《股份转托管申请表》。
2. 办理转托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投资者: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股份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法人投资者:
a)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b)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d)股份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3. 转托管收费:转出每次为人民币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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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转托管

股份公司股份持有者办理股份重新登记和托管应根据公告中确定的方法向办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投资者
1. 本人身份证;
2. 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
3. 股份账户卡;
4. 《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5.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

机构投资者
1. 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
2. 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
3. 股份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6. 《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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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股份帐户的撤消

1. 股份帐户撤销,指投资者将其股份帐户从原营业部取消注册,但该股份帐户仍然有效,并可在其他代办券商营业部用于股份转让交易。
2. 办理股份帐户撤销,应保证该帐户在受理撤销申请营业部已无股份托管。
3. 股份帐户撤销手续必须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
4. 填写《股份帐户撤销申请表》。
5. 办理股份帐户撤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投资者: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股份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法人投资者:
a)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b)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d)股份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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